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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新政启动实施 中央明确生育两孩无需再审批
作者:新华网    发布于:2016-01-06 16:43:10    文字:【】【】【
摘要:新年伊始,全面两孩新政启动实施。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对全面两孩实施后可能遇到的疑问予以进一步明确。

  【新政】不用为准生证跑腿啦
  
  【条文】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声音】北京妈妈彤彤:过去,生孩子前先要挺着大肚子去办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要到所在单位盖章,再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女方所在街道盖章。现在再想生老二,省了这道手续,省去很多麻烦,确实方便多了。
  
  【新政】生三孩依旧要罚
  
  【条文】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声音】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有水:继续保留社会抚养费可以理解。因为二孩放开之后可能有人违规生育三孩、四孩等,社会抚养费就是针对这些人群征收的。
  
  【新政】儿科医生要加快培养
  
  【条文】加快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合力确定服务价格,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声音】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院长罗毅:促进孩子的健康是项大事业。我国儿科医生短缺是个普遍现象。2012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千名儿童只有0.43位儿科医师,远低于美国每千名儿童拥有1.46位儿科医师的水平。增加儿科医生总数量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加强医生培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短缺问题。
  
  【新政】进城务工人员生育享有同城待遇
  
  【条文】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
  
  【声音】在京务工人员小芹:我们在北京打工,一直盼着能做个“真正的城里人”,如果能享受生育的同城待遇,很多事都能方便很多,希望这些规定能早日落实。
  
  【新政】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享受优惠
  
  【条文】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声音】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应优先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基本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新政】缓解女性再生育的后顾之忧
  
  【条文】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
  
  【声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发布的《我国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调研报告》指出,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女生比例已达44%,但就业的机会却远远低于男生,96%的应届女毕业生和75.5%的女性求职者认为存在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其中有61%的应届女毕业生和29.14%的一般女性求职者曾亲身经历就业歧视,而且表现形式日渐隐蔽,不易被人察觉。造成性别歧视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怀孕、生育和哺乳。有些单位的人事部门反映,生一个孩子,单位还能接受,如果生两个孩子,对工作影响就大了,用人单位就不愿意再用你。认真研究和解决女性就业平等问题,才能消除女性生育的后顾之忧。
  
  今后,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昨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决定》提出,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此外,《决定》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焦点1、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这被认为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介绍,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如江苏生一孩已经不再需要审批。
  
  陈友华认为,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随着政策的调整,准生证将被取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在各地的计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务证还不会取消。不过,这一改变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生育的主体也从国家变为家庭。
  
  据了解,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率先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订的广东省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山西省官方也透露,正在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2、流动人口两孩可在居住地登记
  
  《决定》提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
  
  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不断上升。与2010年相比,2013年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上升了23%,达到58%。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介绍,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
  
  王谦说,全面二孩政策对于我国人口总量的影响大概在2%。现在已经把原来用于一孩登记的有关工作程序扩展到二孩。目前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程序告诉基层,指导基层加强流入地和户籍地的信息沟通,把网上办事工作进一步往前推进。因此也能预计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的数量会大幅度上升。
  
  3、建立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
  
  《决定》提出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近期,国家卫计委召开了计划生育信息化工作研讨会,会议明确推进国家和各省计划生育业务信息库及平台建设,加快接口开发和联调测试,实现国家与各省互联互通。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表示,其实国家推动建立全人口信息已经多年,建立平台的难点不在技术,而是在管理上。由于一些民众瞒报,信息搜集起来比较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存在重复浪费资源的情况。
  
  针对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此前,2014年7月,在国家卫计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就曾透露,针对再生育政策的调整,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建立出生人口分级监测预警和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
  
  4、继续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
  
  在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后,湖南省常德市于1982年率先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随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在全国推行。
  
  近年来,“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是否应该取消曾引起社会讨论。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曾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取消计生一票否决权。
  
  三中全会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曾在《求是》杂志撰文提出:中国依然要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确保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昨日公布的《决定》中明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违法行政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人口专家梁中堂对新京报记者说,五中全会虽然提出普遍二孩,可同时强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在这个前提下,“一票否决制”不会取消。
  
  近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卫计委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再次表示,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卫计委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政策,如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一票否决制。
  
  ■延展计生条例广东率先完成修订
  
  去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省份。
  
  此前三天,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全面二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目前,全国多个地方都在加快修订地方的计生条例。
  
  记者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目前该省的计生条例修订草案已经上报至安徽省法制办,预计将在1月中旬提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而对于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晚婚晚育假”,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和上海已经明确取消。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表示,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精神,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广东省新的计生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说,从1月1日起,婚假只有三天了。
  
  而对于在政策实施前的“抢生”行为,广东省卫计委明确,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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